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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期间,海口中院线上开庭进行时!
   发布时间:2020-02-12 18:14:0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2月12日上午第八法庭,海口中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吴某君、吕某三分别诉被告某科技公司、第三人某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两案。
两案因被告下落不明,对其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庭前,承办法官谭晓梅得知原告的代理律师春节后从岛外返琼尚处于14日的自行隔离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原告及第三人沟通,合议庭决定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两案。
为了确保互联网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前,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联系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同时技术人员指导承办法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完成注册的登陆,熟悉互联网庭审各项流程、细节。在设备、信号调试成功后,当天上午九点二十正式开庭。在核实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的各项庭审环节有序进行。因被告缺席,以及还有事实需庭后继续核实,两案未当庭宣判。对于庭审中出现的线上签名未能保存入电子笔录等问题,谭晓梅法官与技术支持方及时反馈,便于下一步改进网上庭审系统。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通过手机、电脑在家参与庭审,省时、省力、安全、高效。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后对海口中院出台措施解决疫情期间的按时开庭问题表示赞赏,并表示希望日后能推广和普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海口中院坚持防疫与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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