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正在众志成城,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海口中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省高院的相关要求,在组织全院干警团结一致、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科技手段,妥善做好各项诉讼服务工作,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能够及时诉讼维权,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而产生病毒传播隐患,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月7日下午,在海口中院第十一法庭,立案庭刘大海法官运用互联网法庭对三起民事二审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审理。
原审原告彭某、党某、谷某诉原审被告广州某公司和原审被告寥某劳务合同纠纷三案,一审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作出民事裁定。原审被告广州某公司不服,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
在庭审过程中,刘大海法官在法庭主持庭审,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的代理人分别在各自的家里通过互联网法庭系统参加庭审。刘大海通过视频系统先后完成对当事人身份核对、举证质证、交叉询问、辩论、陈述、调解等庭询程序。询问结束后,各方诉讼代理人通过网络对庭审笔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面对疫情,经法官调解,各方诉讼代理人均表示庭后会积极促成本案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纷纷表示,通过互联网法庭远程参加庭审,既省钱、省力、省时间,而且效率还高。足不出户是最好的疫情防控措施,建议疫情过去之后法院也多一些采取这样的庭审方式。这次在家里参加互联网法庭庭审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
下一步,海口中院将加大宣传和推广互联网法庭的庭审方式,让更多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同时,技术部门也将加大培训力度,为审判人员和诉讼参与人顺利参加诉讼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海口中院将加大宣传和推广互联网法庭的庭审方式,让更多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同时,技术部门也将加大培训力度,为审判人员和诉讼参与人顺利参加诉讼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