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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莫某伟等3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
   发布时间:2020-06-01 20:28:00 打印 字号: | |
6月1日下午,海口中院对莫某伟、李某雄、冯某珠等3名被告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海口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海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林业局等10余人到场旁听了庭审。
此次公开庭审,海口中院采用7人大合议庭的庭审形式进行审判,由3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4人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8年底至2019年间,被告人莫某伟多次非法收购、杀害、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舟山眼镜蛇及滑鼠蛇,被告人李某雄、冯某珠帮助莫某伟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经鉴定,莫某伟等人杀害的蟒蛇、舟山眼镜蛇及滑鼠蛇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物种,属禁止贸易的物种,其中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舟山眼镜蛇和滑鼠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经林业部门核定,莫某伟等人杀害的野生动物整体价值为6.49万元。
被告人莫某伟非法收购、杀害、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舟山眼镜蛇、滑鼠蛇的行为以及被告人李某雄、冯某珠帮助莫某伟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莫某伟等3名被告人杀害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破坏了森林生态环境,还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因此,公诉机关对莫某伟等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恢复被破坏的野生动物资源,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庭上,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打破了生态平衡,而且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对这类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为增强案件的庭审效果和社会宣传效应,海口中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主动邀请相关人员到庭旁听,希望通过案件的审理有力震慑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识,共同保护好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和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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