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的登记;排定案件的书记官和合议庭;负责案件的排期开庭;负责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法律文书的打印、校对;负责案卷的移送、装订和归档;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案卷信息的网络登记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书记官处下设综合科和书记官办公室(均为正科级机构)。联系电话:0898-667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