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和证券期货行业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证券期货矛盾纠纷中的各自优势及合力作用,健全海南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4日,海口中院与海南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庆,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海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钢,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总经理姜皓、海南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红滨及海口两级法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是在2018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海南证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结合海口实际,对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接流程、文书格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协议将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纳入海口两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作为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并明确建立了委派(委托)调解的对接机制、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为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
《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海口中院贯彻落实《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人民法院与监管机构、调解组织协同发展的一种新探索,更是各方之间更加全面、更高起点的一次合作,对于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会签仪式结束后,三家单位召开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如何进行互动互联,共同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海口两级法院将按照框架协议要求,全力做好对接、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促进海南证券期货纠纷、股东代表诉讼、虚假陈述等群体性案件的多元化解和妥善解决,与海南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形成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合力,共同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海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