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省高院(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1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培训、交流团组:目的地为欧美等国,人数为3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办案业务培训、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费用支出所致。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
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压缩“三公”下降所致。计划接待20批3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