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海口中院召开海口法院系统2021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全面梳理总结2021年度全市法院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2022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出席会议并讲话。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辉主持会议。四个区法院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海口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家法作2021年度全市法院工作总结。2021年,全市法院牢牢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职责,践行初心使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9833件,结案101794件,结案率90.23%。海口中院本级共受理各类案件19051件,结案16644件,结案率93.51%。全市法院共有13个集体、51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海口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心能宣读了海口中院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及海口中院关于表彰2021年度本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海口中院刑一庭、民二庭、秀英法院执行局、龙华法院速裁审判庭、琼山法院执行局、美兰法院执行局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王滢、林林、刘子香等10名法官荣当全市优秀法官;谢焕怡、黄刚、熊桢等15名法官获得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会议还表彰了15名全市优秀法官助理、28名全市法院优秀书记员、21名全市法院先进个人、6名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海口中院政治部、民一庭、法警支队、立案庭、督察处荣获中院先进集体,范晨、舒冠华记个人三等功,吴钟喜、吴慧、章蕾等52名干警获得个人嘉奖。
张柏桢代表海口中院党组向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拼搏、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司法为民、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和突出成绩,海口中院五年工作报告在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张柏桢指出,全市法院在服务中心大局、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中取得的重要成就离不开“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政治建院。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贸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诠释省会城市法院担当。三是坚持理念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三性统一”司法理念,树立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四是坚持人民至上。秉持为民宗旨,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五是坚持开拓创新。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探索制度集成创新,不断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六是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继续推进“以案促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使司法作风得到明显改进。
张柏桢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是全省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也是海南法院基础基层建设跃升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作为自贸港省会城市法院,海口两级法院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提高干部素能,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海口、平安海口交出海口法院的“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