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全院干警的生命健康,2022年3月16日,海口中院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传达落实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全国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立案执行窗口部门要全面落实“全程佩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倡导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12368 热线等进行网上立案,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审判部门应充分运用智慧庭审方式,引导诉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网络参加庭审。全体干警非必要不出岛,对确需离岛和岛内出差的人员,做好安全评估和健康防护工作。所有外省来琼人员,特别是涉疫区人员提供核酸检测“两检”或“三检”阴性证明。会议还就办公区域消杀、防疫物资储备、食堂用餐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省高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部门疫情防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贯彻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加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严格落实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党员冲锋在前、干警奋勇当先,以实际行动自觉参与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来。
为了更好地应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目前海口中院已制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