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退款公示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退款公示>正文
(2023)琼01执2198号退款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12:07: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退款公示

202301执2198

本院依据海南国际仲裁院(2023)海仲案字第843裁决书及权利人申请,于20231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洁辉与被执行人海南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美景园投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成交了海南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金滩路宝发海景花园1、2、3#楼地下一层编号为18号(序号7)、85号(序号23)的车位。扣除拍卖产生的税费、拍辅费等费用后,所得剩余案款为230985.15元。经本案合议庭合议,拟将拍卖款中的115492.58元支付给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将案款16527.99元退给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3)琼0106执8360号案指定账户,将案款28500.46元退给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3)琼0106执8361号案指定账户,将剩余案款70464.12元退给本案申请执行人徐洁辉现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前述退款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本院提供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陈法官66515037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