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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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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01执2166号退款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9 12:57: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退款公示

2021)琼01执2166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殷礼与被执行人陈长潭、鲁小琴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琼01执2166号]及陈长潭、鲁小琴追缴诉讼费一案[案号:(2021)琼01执3169号]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发函,对被执行人鲁小琴名下房屋的拍卖所得款参与分配[参与分配案件号为:(2021)黔0115执7183号],经院核算,本院两案可分配的金额为410899.20元,现该案款已进入本院执行账户。2024年11月25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向本院发函,要求协助将殷礼所得案款中的145765.49元转入该院执行账户[案号(2023)晥0402执974号,殷礼作为该案被执行人]。 经本案合议庭合议,拟将145765.49元退给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2023)晥0402执974号案指定账户。现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前述退款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本院提供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陈法官6651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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